在髮禁解開以前,國高中的學生,男生一律留三分頭,女生則是清湯掛麵。新竹女中管得特別嚴,長度不能踫到衣領,不能打薄或是帶有弧度,不准披頭散髮但只限於用黑色的髮夾,燙染頭髮就更是甭想(那年代也沒有人會想到要搞怪到這個地步)。我在高二上高三的暑假中仗著自己已經成了老大姐,於是把頭髮削得薄薄的,開學時當然是來不及長回規定的樣子,所以回學校的第一天就被站在校門口的教官盯上了。下課休息時,二十幾個學生全被點名到教官室報到。教官們説他們了解我們是在暑假中剪的頭髮,所以寬限我們一個月的時間把頭髮留回規定的樣子,一個月後如果沒有進步,每人記一個警告。
青少年時期的孩子,都特別注重自己的外表,雖然在別人眼中是大差不差,但自己卻明察秋毫,左邊比右邊長個一公厘都逃不過自己的法眼。在那一個月中,我天天盯著自己的頭髮,不怕長不齊到教官要求的地步,只擔心留髮過程中會影響造型,破壞形象。就在一個月期限快到的時候,看到頭髮説齊不齊,論造型沒造型,實在是忍不住了,所以就勇敢地狠狠地又把它給剪下去。。。
一個月的期限到了,見教官的那一天,有二十幾個人去報到,大部分人都被放回去了,只剩下六、七個被留下來,當然我也是其中之一。教官狠狠地訓了我們一頓,然後把我們的班級、姓名、和學號記下來,開始辦理記警告的手續。那時候被記警告可是一件天大的事,可以説是人生中的一個「污點」,永遠不能磨滅的記號。我的成績單上一向是只有嘉獎小功之類的,這下回家怎麼向父母交待?
戰戰兢兢地等了一個星期,但我卻始終沒收到學校的正式通知。直到有一天,一個姓曾的教官把我找到教官室去。這位教官有一個習慣,他有事沒事老是習慣眨眼睛,所以我們叫他「眨眨眼」。我高一時是他帶的軍訓課,所以他認識我,但是我搞不清楚他為何找我去。進了教官室,一屋子教官盯著我瞧,就在衆目睽睽之下,他開始對我精神講話,説了一篇大道理,基本上是説我是個好學生,他很清楚我,犯不着為了頭髮這種事壞了自己的紀錄,要我知錯能改。我這個人雖然脾氣壞骨頭硬,但是見風轉舵這種小人習性多少還是有一點,於是我表現出一臉真誠,不停地點頭認錯,並且信誓旦旦絕不再犯。他很滿意地點點頭,覺得我「孺子可教也」便放我回去。
後來我才知道,我這個「警告」就這麼地被口頭教訓代替了,但是其他幾個學生的警告都成了事實。事後有一個同學還向我抗議不公,讓我無言以對。這是我第一次享受到特權的好處,雖然不是我去要的甚至我自己也不清楚這特權是打哪兒來的,但我仍然覺得似乎對不起其他人,對「眨眨眼」的厚愛更是無以為報,但是我從那次以後就成了乖乖牌,再也不做怪,要不然實在是對不起他。
就在高三下學期開始為升學作準備時,我再次被「眨眨眼」點名到教官室,這次他似乎是很失望地問我為什麼沒有報考政戰學校(那是一個培養軍官的學校),並説我多適合去當個軍官,希望我把握最後機會報名,他會大力推薦我。我向他解釋,雖然我成績不是頂好,但是我考上一般大學的機率還是有的,我當平民百姓的意願還是比作職業軍人高一點。後來主任教官在一旁打圓場説人各有志,他才放棄。我總算明白了,他一直認為我適合讀軍校,或許我曾經給他我有讀軍校的意願的印象(我的確曾經如此考慮過),所以他想盡辦法不讓我有不良紀錄(有警告紀錄的人應該是不會被錄取的),這一點實在是有點虧欠他。
話説回頭髮,現在髮禁解除了,學生們愛怎麼弄就怎麼弄,也沒有人再會為頭髮的事情和教官吹鬍子瞪眼睛。但清湯掛麵對我來説是青春的記號,也只有在年輕的女孩子頭上才好看。要我現在再留回那個髮型,人家看到一定會想這是哪裏來的老妖怪,都快雞皮鶴髮了還在裝清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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