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3日 星期一

從日出到日落 From sunrise to sunset

我小時候非常愛看故事書,在我所有讀過個故事中最讓我印象深刻的,是一個有關兩個女人的故事。。。

在一個村莊裏住著兩個女人,一個是貧窮但是好心的卓霞,一個是有錢卻貪心的亞妮蘿。在一個聖誕節的前夕,亞妮蘿的家裏正開著派對,邀請了許多的賓客,有享用不盡的美食,這時從村外走來了一個又冷又餓的貧窮老人,他敲了敲亞妮蘿的門,希望能得到一些食物和一個休息的地方,卻被她嫌惡又無情地趕走。他於是走到卓霞的門口,卓霞一看到門口的客人,馬上邀請他進家裏休息取暖,還把家裏所剩無幾的食物與老人一同享用。第二天早晨,老人向她道謝,在離開前他說:「好心的婦人,今天你要做一件事情,一直到日落才能停止。」卓霞把家裏剩下的最後一塊餅包起來,讓老人帶走了,麵粉櫃裏空空如也,孩子們又肚子餓,怎麼辦呢?卓霞想起了箱子裏有一塊去世的先生送給她的亞麻布,她一直捨不得賣,看來今天非得把它賣了換糧食不可了,可是她想先拿出來量一量,看看到底有多大。她拿起尺來開始量布,那布卻像牛奶一樣從箱子裏不斷地流出來,她不停地量啊量啊,那塊亞麻布堆滿了房間,又拉到門外,一直到太陽下山後,砰一聲,箱子關上了,布總算量完了。卓霞賣了布,用賣布的錢換了房子,開了間小店,從此生活改善了,村民都為她的際遇感到高興。只有亞妮蘿心裏很嫉妒,她想那個祝福本來是該屬於她的,卻被卓霞給搶走了。

第二年的聖誕夜,亞妮蘿早早就到村子口去等那位老人,老人果然出現了。亞妮蘿趕快把老人迎到家裏,並向他解釋去年他見到的人不是她,而是她的雙胞胎妹妹,等老人吃完飯後就快快催老人去就寢,自己則守在門口,生怕老人不辭而別。第二天早晨,老人微笑著對她說了句「今天你要做一件事情,一直到日落才能停止。」後就離開了。亞妮蘿想:「我有一匹細呢子布,那可是比亞麻更值錢,我得趕快開始量去。」她匆匆忙忙地往房間跑,一不小心卻把水桶給打翻了。家裏沒水了,孩子們又吵著要喝水,亞妮蘿只好先到井邊去打水,她提著水桶,心裏卻惦記著要去量她的呢子布,正要進屋子時,卻在門檻前摔一跤把水給打翻了,她只好再去提一桶,可是一到門邊不知怎麼地又滑了一跤把水給打翻了。她不停地試,水桶不停地翻,已經是正午了,孩子還是沒喝到水,鄰居們都來幫忙,但是水桶就是過不了門檻。直到黃昏時,有人請來了卓霞幫忙,她一滴水不漏地把桶提進亞妮蘿家時,太陽正好落到山後面去。。。

今天早晨,媽媽起床後臉色蒼白地下樓,不只她昨天開始犯的胃痛還沒有好,還又多添了一樁頭疼。我讓她別去教會了,後來想想,那我也甭去了吧,反正去了也只能在幼兒室陪妹妹,於是今天派老公當代表去參加主日崇拜。老公出門後,我想閒著也是閒著,不如來整理廚房吧。我這兒清清那兒整整,後來看到那抽油煙機兼微波爐上累積了不少的油漬,便拿出清潔劑要幫它改頭換面一番。這個清潔劑號稱無毒環保又有效,用起來還真是不賴,我越清越高興,早餐沒吃午餐也省了,拿著罐子拚命地往微波爐上頭噴,過了大約一個小時,微波爐真的讓我給擦得波兒亮波兒亮的,我得意地不得了,老公回家後我還大大地炫耀了一番。原先它把手掉了是老公給粘回去的,後來面板也只剩一根牙齒硬咬在那裏,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掉下來。今天我把這個十二年的老舊微波爐洗得跟新的一樣,給了它一個新生的機會,既然如此,那我們就再用它一陣子吧。

一會兒妹妹午睡起床了,要喝ㄋㄟ ㄋㄟ,我把牛奶裝到奶瓶裏就要用微波爐去熱,咦,怎麼按鍵下去沒反應呢?上頭的時鐘依舊一閃一閃的,但是無論我按什麼鍵,它只給我來個相應不理。老公也過來檢查,照樣沒用。媽媽說也許受潮了,建議拿吹風機來吹吹,但吹過以後還是不行。我的牛還沒吹過癮,成就感還沒享受夠呢,馬上就從雲端掉到泥巴坑裏去了。原先以為我幫它改頭換面從新作人,沒想到我卻提早把它給幹掉了。怎麼辦?這個東西沒有是不行的,只好買新的吧。上了Sears的網站,選了一個幾乎是最便宜的型號,讀了使用者的反饋,看起來還可以,只要$167元。原先考慮是不是要找專人安裝,但一看價錢,天哪,機器本身只要$167,安裝費卻高達$160,而且還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有空來裝。我就不相信兩個英代爾的工程師會搞不定一個微波爐,於是當機立斷,網上下單店裏提貨,我們不求人!

兩點半多,老公把東西抱回來了,我們開始研究說明書,把舊的先卸下來,然後把吹風的馬達拿出來轉方向,量位置,打洞,裝排氣管,貼膠帶,鑽孔,安裝。。。其中除了花點時間吃冷稀飯烤麵包,還到外頭去辦了點事以外,全部的時間都搭上了。等我們好不容易裝好,正式試用成功時,已經是晚上十點多了。我心裏還在嘔呢,早知道要換個新的我就不動它了。花了這麼多力氣和時間清洗,沒想到卻落到這個下場。這時老公開口了:「今天你真的是應該去接受溫牧師的祝福的,他今天講道講得真好,你卻在家裏清微波爐,把我們弄得累個半死。。。」我腦子裏嗡的一聲響,難不成我今天成了亞妮蘿?

3 則留言:

  1. 溫牧師,他的道講: 來 10:26~30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,若故意犯罪,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;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。人干犯摩西的律法,憑兩三個見證人,尚且不得憐恤而死,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,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,又褻慢施恩的聖靈,你們想,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!因為我們知道誰說:「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」;又說:「主要審判他的百姓。」落在永生神的手裡,真是可怕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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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你的留言什麽意思啊?怎麽讀得這麽彆扭,不順耳!還是我沒讀懂? 屬靈長者不是常說:“不要隨便用神經裏的話去論斷人...”我知你和珮玲關係不一般,可還是該筆下留情...:-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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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原來是在罵我啊?難怪我怎麼讀都不像祝福咧。。。

    -- Peil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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